人均保费每年11元最高可获赔30万元 海南陵水防贫综合保险这样实施

[时尚] 时间:2024-05-04 07:26: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0次

原标题:人均保费每年11元最高可获赔30万元 海南陵水防贫综合保险这样实施

新海南客户端、人均南海网、保费保险南国都市报9月29日消息(记者钟圆圆)今年7月,每年海南省首批防贫综合保险落地保亭和琼中。元最样实近日,获赔海南《2020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防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正式开始实施,陵水人均保费为11元/年,防贫最高可获赔30万元,综合覆盖贫困边缘临贫易贫人群,人均可帮助海南省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最低保障线,保费保险并与现有的每年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元最样实民生救助等相关政策形成合力,获赔海南降低返贫率、陵水致贫率。防贫

《方案》明确,保障对象为陵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残疾人户和其他一般农村居民(户籍登记在农村村委会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户口登记为农业人口的居民,包括农场改制后的农村居民)。

保险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理赔追溯至2020年1月1日起。

防贫综合保险人均保费为11元/年。一般农村居民自缴保费2元/人/年,由财政补贴保费9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和农村残疾人户的保费全部由财政承担。

按照现行省定贫困标准,陵水将全县农村户籍家庭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的1.5倍(4000×1.5=6000元)作为防贫最低保障线,据此划定起赔标准。当参保对象发生因病、因意外(含交通事故)、因灾等情况时,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时,便触发保险公司核查程序,经调查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由保险公司按防贫综合保险相应标准予以赔付。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防贫最低保障线的参保对象,其自担医疗费用部分100%赔付。每人每年获得的因病、因意外(含交通事故)防贫综合保险赔偿金最多不超过30万元。

参保的一般农村居民申请理赔的流程?

1.参保对象向所在村委会提出防贫保险赔付申请,提交防贫综合保险个人申请表。

2.村委会收集材料并初审后提交至太平洋财险陵水支公司。

3.保险公司依据村委会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采用入户核查等方式,对申请对象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实”(四看:看住房、看成员、看家用、看支出;一算:核算收入;一核实:核实名下房产及车辆情况)的方式调查取证,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政府。

4.乡镇政府向村委会交办调查核实结果,村委会根据交办结果开展理赔对象的公示工作,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公示照片等相关材料交至保险公司。

5.保险公司按照调查核实和评议公示的结果,采取集中发放与进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赔付对象发放保险赔偿金(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并定期将赔款发放情况和人员清单反馈给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县财政局。

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雹灾、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导致保障对象家庭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财产损失,根据海南省贫困户房屋造价标准进行核定损失,按以下标准赔付:

保障对象因病、因意外(含交通事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剩余需个人自担的部分按以下标准赔付:

点击查看方案全文:2020年陵水防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及方案解读来了(钟圆圆)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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