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8月24日公告,景嘉及实际控制人、微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喻丽丽、控人控股
曾万辉、股东个月公司股份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动及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承诺监事、转让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所持郑珊、景嘉及顾菊香、微实
韩淑云、控人控股曾巧巧、股东个月公司股份胡亚华、行动刘培福、承诺张阳、转让廖凯、刘奕承诺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
其中,公司董事郑珊的承诺仅代表其个人意愿,不代表其所属委派单位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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