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时尚] 时间:2024-04-30 14:47: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92次

       8月31日,项个项附心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税专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加扣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除标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准调整关国务院决定,问题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个项附心子女教育、税专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加扣

       《通知》明确,除标自2023年1月1日起,准调整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问题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项个项附心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税专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加扣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此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多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利好政策。周一,两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7年底。这一系列个税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此前,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2018年以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随着7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设立,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可以再叠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这兼顾了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个人所得税汇算首月,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减税达到了1500多亿元,其中“上有老下有小”群体实现的减税规模近1100亿元。

       在“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2018年以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十分明显,工薪阶层普遍受益,特别是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7项专项附加扣除,着眼民生之需有针对性地释放了减税红利。

       (据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客户端等)

  热点问答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此次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政策的考虑是什么?

       近年来,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的呼吁较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提高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今年以来,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之前是按照约定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次标准提高后能不能重新调整扣除额度?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扣除标准提高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我是一个合伙企业合伙人,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如何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平时也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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