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促进实现拿地即开工

[时尚] 时间:2024-04-29 05:55: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7次

原标题:武汉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促进实现拿地即开工

12月31日,标准地武汉市政府官网发布通知,武汉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加快即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推进

“标准地”出让,新增是工业工指在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基础上,明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主要控制指标,用地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出让促进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时附带指标一同公开出让,实现企业竞得土地后签订《武汉市“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武汉市“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即可开工,拿地竣工后再验收复核。标准地

武汉市明确提出,武汉武汉市范围内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即开省级开发区以及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试行“标准地”出让改革。推进2020年底之前,新增全市范围内国家级开发区按照“ 标准地”出让的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20%,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按照“标准地”出让的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5%。2021年,全市范围内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武汉市要求,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征收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加大项目外围城市道路、水、电、气等设施配套建设,保障项目具备“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

明确控制指标。各区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引进,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3+X”模式确定“标准地”的控制性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其中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分别不低于300万元/亩、200万元/亩、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25万元/亩、15万元/亩、10万元/亩;新增工业用地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即: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上述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3+X”控制性指标确定后,作为工业用地准入条件在出让文件中一同发布,一次性告知竞买者,项目建设全过程按照既定标准开展相关工作。

武汉市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将“标准地”出让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标准地”出让要有效对接“放管服”改革、区域统一评价、审批制度优化、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先建后验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促进实现拿地即开工。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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