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娱乐] 时间:2024-04-28 15:28: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3次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103 执5347号

       本院在执行任昊与被执行人焦浚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济南奖励金额被执行人焦浚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院发布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任昊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最新最高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悬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公告若干意见》第 5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到位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济南奖励金额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法院发布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焦浚豪,最新最高执行男,悬赏1987 年9 月1 日出生,公告汉族,到位户籍地山东省博兴县锦秋办事处院庄村文明街260号,济南奖励金额现住济南市长清区孝里工业园区迎春花路“济南市迎春花味精有限公司”北邻玻璃水加工厂,法院发布身份证号码:372328198709010391.

       执行依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3)鲁0103民初5300号民事判决书。最新最高执行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 10 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焦浚豪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2567018,联系人:侯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8)鲁0112执188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长军、郭淑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长军、郭淑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长军,男,1968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禹城市辛店镇王石村179号,身份证号码372426196802021718.

       被执行人:郭淑芹,女,1966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禹城市辛店镇王石村179号,身份证号码372426196610201722.

       执行依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0112民初521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万元及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长军、郭淑芹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80、0531-81905146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0)鲁0112执184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金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金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金良,男,1971年2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城办事处东七里铺63号,身份证号码372401197102163739.

       执行依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0112民初357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7245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金良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80、0531-81905146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0)鲁0112执193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玉东、夏浩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玉东、夏浩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玉东,男,1979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潘村国家湾东街324号,身份证号码370123197910175711.

       被执行人:夏浩展,男,1972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小范庄067号,身份证号码370123197206065711.

       执行依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2民初52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44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玉东、夏浩展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80、0531-81905146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0)鲁0112执255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文元、赵广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文元、赵广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文元,男,1966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长清区崮云湖街办乐天小区14号楼1单元102室,身份证号码370123196612185212.

       被执行人:赵广新,女,1968年6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长清区崮云湖街办乐天小区14号楼1单元102室,身份证号码370123196806175282.

       执行依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0112民初978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3862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文元、赵广新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80、0531-81905146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进传与被执行人韩纪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纪恒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魏进传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韩纪恒,男,1968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官水河村长安街48号,身份证号码:

       370919196806201232.

       执行案号:(2021)鲁0116执206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16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货款本金213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韩纪恒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奖励。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

       举报电话:0531-76213368.0531-76212708.

       联系人: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济南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最高奖励执行到位金额20%!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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