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石硖尾寮屋区大火 促成公共屋邨诞生

[探索] 时间:2024-04-30 02:00: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次
中评社香港8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香港根据政府资料显示,石硖全港“已登记住用寮屋”及“已登记非住用寮屋”数目合共有近38万间,尾寮屋区屋邨本港寮屋区除茶果岭、大火诞生黄大仙、促成鲤鱼门、公共薄扶林村外,香港新界多处地方都有寮屋村。石硖  逾五万人无家可归  在上世纪五、尾寮屋区屋邨六十年代,大火诞生香港的促成人口随着大量内地移民涌入及出生率上升而急剧增长,因当时房屋供应未能应付突如其来的公共人口,数以十万计的香港市民在未批租的私人农地上搭建寮屋,作为临时房屋,石硖而七十年代末期的尾寮屋区屋邨非法入境高峰再次扩大寮屋的数目。在实施一连串的入境管制措施后,本港寮屋人口自八十年代初稍为稳定。然而,寮屋区环境一般较为挤迫,卫生较差,过往亦发生过多次火灾。  1953年圣诞节石硖尾寮屋区发生严重火灾,不少寮屋被严重烧毁,逾五万人一夜之间无家可归,当时的港英政府便把部分灾场夷平,兴建两层高的平房以临时安置灾民,及后利用钢筋混凝土建造更牢固的房屋。1954年底建成首批共八幢六层高的徙置大厦,便是首个政府兴建的公共屋邨,名为石硖尾邨,幷且改变房屋政策,兴建公共房屋安置居民,寮屋在本港的数量才受到控制。  1982年港英政府做了全港寮屋管制最后一次登记,幷编制红色的寮屋编号(因此寮屋又名红字屋),记录各寮屋构筑物的位置、尺寸(即长度、阔度和高度)、建筑物料及其用途(居住或非居住用途,如厨房、货仓等),已登记寮屋不得扩建或改用与寮屋管制登记记录不符的物料,如违反相关规定,已登记寮屋会丧失登记资格,而政府容许已登记寮屋直至政府进行清拆。而寮屋上会写上代号,如SHOP(商店)、DP/DOM./D.H(住宅)、KIT(厨房)、STORAGE(士多房)、W.S.(工场或货仓)等。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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