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将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综合] 时间:2024-04-29 20:55: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81次

原标题:长春市将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长春查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开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治理问题,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教育紧急通知》《长春市教育局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长春市教育局、乱收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费专

何时检查?如何检查?检查范围和内容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往下看!项检

首先,长春查检查范围包括长春市各幼儿园、开展中小学、治理职业学校。教育

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乱收紧急通知》中的七个严禁,及长教联〔2021〕9号文件中的费专相关要求实施检查,具体检查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情况、项检违规收取代收费或服务性收费情况、长春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违规行为、制度建设及政策宣传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从8月3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8月30日至9月5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学校(含幼儿园)是否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是否存在上述教育乱收费行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9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检查、整改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第二,9月6日至9月16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教育乱收费情况实施重点抽查;第三,9月16日至9月26日为反馈整改阶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市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9月2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市级检查组将根据各县(市)、区全面检查情况,按照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分类,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学校开展重点检查。

针对此次检查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样涉及三个方面。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为主任,由财务审计处牵头,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宣传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管理处、教师培训处、教育督导室、机关纪委等部门组成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办公室。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参照市教育局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统筹力量做好全面检查工作,切实将问题查深查透,保证工作不留死角。加强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严肃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校长负责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三,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重点健全完善三项工作机制:一是责任追究机制。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二是督办查办机制。认真核实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举一反三,防止虚假整改,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最后,这些电话请记住!

市教育局联系人:王琨

联系电话:0431-8878706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关皓午 荣沛

联系电话:0431-88500421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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