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包括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准入环境、竞争环境、监管环境、服务环境和组织保障6个方面共16条细则进行了说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
在准入环境和竞争环境方面,《意见》指出,要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维护行业良好秩序。加快修订信息通信领域市场秩序、竞争规范相关部门规章。
在监管环境和服务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柔性监管方式,构建“不打扰”监管能力,规范行政监管执法。要着力打造便捷可靠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行业企业获得感。《意见》提出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网络服务能力,改善通信服务感知。
在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指导,统筹推进信息通信行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评估体系。(记者 方正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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