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实施 最高罚10倍年收入

[探索] 时间:2024-04-29 08:46: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32次

  经过修订的最严“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食品实施首次确立了“双罚制”,安全除处罚违法企业外,法月罚倍还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日起入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最高10倍罚款,最严谨标准也首次被正式写进法律条款。年收分析指出,最严民以食为天,食品实施食以安为先,安全“最严要求”将有助于提升整个餐饮行业发展,法月罚倍筑牢“舌尖上的日起入安全线”。

  12月1日,最高时隔十年之后重新修订的年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落实将最严厉处罚、最严最严肃问责、最严格监管和最严谨标准,在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过程、销售、贮存、运输、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夯实企业责任,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此外,《条例》还建立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同时,最严谨标准也是首次被正式写进法律条款,将有助于提升整个餐饮行业发展水平。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总体形势不断好转,但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奶业、餐饮、后厨、餐桌的知名品牌纷纷曝出食品安全问题。面对保健品泛滥、养生学渐起、外卖风行等新情况新特点,食品安全的监管链条也亟须补足。《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食品安全难题,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最严之处还在于,首次强化了进口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进口商的责任义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防止不合格进口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