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浓度高达92mg/100ml!儋州一男子醉驾致2人伤残被判刑

[探索] 时间:2024-05-05 16:08: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9次

原标题:酒精浓度高达92mg/100ml!酒精驾儋州一男子醉驾致2人伤残被判刑

新海南客户端、浓度男醉南海网、高达南国都市报9月11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周永高)儋州28岁男子汤某醉酒驾车,儋州撞上一辆两轮电动车致2人伤残,人伤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残被宣判后,判刑汤某不服,酒精驾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浓度男醉

近日,高达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儋州法律释明和教育,使汤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人伤罪行及酒驾的危害,并表示服判且主动申请撤回上诉。残被

2019年2月5日2时30分许,判刑汤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从儋州市那大镇某影城往某医院方向行驶,酒精驾途经伏波中路时,适遇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搭载杜某在前方同向行驶。当时,汤某驾车超速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而徐某驾车也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汤某驾驶的小轿车前部左侧与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后部右侧发生碰撞,导致徐某、杜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汤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出警处置。

经鉴定,汤某血样中检出酒精,其浓度为92mg/100ml。徐某颅脑损伤后四肢瘫痪,已构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开颅手术后已构成十级伤残;杜某颅脑损伤后遗右侧额颞部脑软化灶形成并头晕、头痛、表达力下降等,评定为十级伤残。

经交警认定,汤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车、违规载人,且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杜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发后,汤某已支付杜某医疗费4.2万余元,已支付徐某医疗费10.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汤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一级伤残,一人十级伤残,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汤某交通肇事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出警处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其在案发后能支付杜某和徐某的医疗费,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汤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汤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审理过程中,汤某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撤回上诉,是其对诉权的自由处置,且符合法律规定,海南二中院遂准许汤某撤回上诉。

当前,全省正在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百日行动”,法官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猛于虎,侥幸要不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遵守交规,文明行车,生命无价,拒绝酒驾,才能平安到家。(陈栋 罗凤灵 周永高)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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