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捕者变放鱼人!云南华宁举行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

[知识] 时间:2024-04-28 17:14: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55次

  日前,违捕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变殖放公安局、放鱼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同举行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南华宁举现场向曲江河华溪段投放价值1.1万元的益诉鱼苗,以修复生态环境。讼案

  放流活动现场,流活近千尾鱼苗从育苗袋中游出,违捕回归江河。变殖放据介绍,放鱼增殖放流的南华宁举鱼苗来自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人员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所得。此次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益诉是讼案检察机关贯彻“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公益诉讼办案理念的集中体现,由涉案人员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流活有利于对被破坏的违捕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

  据了解,2021年11月10日,被告人李某、钱某、艾某使用电捕鱼器到华宁县华溪镇珠江水系曲江河小寨村至尼者村河段非法捕鱼,被公安机关当场逮着,并将案件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同年11月26日,被告人宋某成邀约其弟宋某辉使用电捕鱼器在华宁县通红甸乡南盘江小河边村至小滴水村河段中非法捕鱼。经华宁县农业农村局评估认定,两起非法捕鱼案件被告人需分别赔偿6000元和5000元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由于少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违法捕鱼屡禁不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华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些现象对农业农村局作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公安部门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以案释法,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云南网通讯员 陈志莲 杨明虹 杨金鑫 记者 浦美玲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