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使网红名字频遭抢注 网络主播用真实姓名被投诉侵权

[热点] 时间:2024-04-28 21:12: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64次

  利益驱使网红名字频遭抢注主播用真实姓名被投诉侵权

  网络时代如何应对恶意抢注顽疾

  ● 商标抢注问题由来已久,利益但抢注网红名字必然构成侵权。驱使抢注侵权如果能够证明此商标注册侵犯在先权利,网红网络应该被驳回或无效

  ● 对于商标抢注的名字名被维权困境主要在于:一是当事人维权能力不足,突出表现为举证能力不足;二是频遭侵权方更加专业化,充分利用法律的主播模糊地带和漏洞;三是商标审查部门力有不逮,网红经济纷繁复杂,实姓其中的投诉名人姓名权问题复杂程度更高

  ● 抢注者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利益为了通过转让或诉讼获利。让抢注者的驱使抢注侵权获利目的无法实现,才是网红网络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就被抢注者而言,名字名被遇事应寻求专业人士的频遭指导和帮助,不要抱有花钱消灾的主播心理;就有关部门而言,应进一步提高抢注者的实姓经济成本,大力压缩抢注者的获利空间

  □ 本报记者 张维

  8月3日,一则6分钟的视频《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在网上发布并广为流传。

  这是知名短视频博主敬汉卿的最新作品,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诉说的是正发生在他身上的真实遭遇。近日,敬汉卿接到安徽省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以下简称知桥电子)通知,称其所使用的昵称“敬汉卿”侵犯了知桥电子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及时整改更名”。然而,敬汉卿不仅是他的账号名,更是他本人用了22年的真实姓名。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又有多起网红名字被抢注的事件曝出。对此,多位知识产权法学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抢注网红名字不过是屡禁不绝的商标抢注在网络时代的蔓延,其本质与此前存在的抢注名人或明星姓名并无不同,建议可以提高抢注者的经济成本,尤其是注册成本、持有成本和转让成本,大力压缩抢注者的获利空间,并注意完善新媒体网红行业商业价值挖掘与利用的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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