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民心所向

[知识] 时间:2024-04-28 07:39: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12次

  冯文雅

  不贴公司罚,老毛病贴了交警罚……近日,新华“货拉拉强制司机贴车身广告”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网评

  据报道,货拉按照货拉拉公司要求,拉别司机需要在车身粘贴货拉拉的再犯标语和二维码等广告,不合格会被公司罚款。老毛病但有些车辆因车贴面积过大,新华且遮挡后窗存在安全隐患,网评不少司机都曾被交警罚款。货拉

  事实上,拉别这并非货拉拉首次被曝出车贴问题。再犯此前,老毛病成都等地的新华货拉拉分公司曾在2017年 8月因车贴问题被有关部门约谈。在2019年与2020年两年间,网评多名货拉拉司机曾因车贴、非法改装等行为被处罚。随着各地交警严查车身广告,货拉拉司机因车贴面积过大问题被开罚单的事件更是屡屡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等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强制贴广告贴不出企业的好声誉,货拉拉的这种做法,不仅让加盟的司机们有苦难言,还触碰了法律红线。

  既违法,又为难司机,货拉拉的“老毛病”如果一犯再犯,恐“拉”不长远!

  13日,货拉拉回应称,关于车贴,会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迭代更合适的呈现形式。货拉拉这次能否真正汲取教训,把整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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