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采取五项举措贯彻落实《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

[时尚] 时间:2024-04-27 21:19: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80次

原标题:长春市:采取五项举措贯彻落实《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

1月17日,长春长春在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市采市科《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技术科技局局长梁国超表示,取项《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举措技创东北四个主要城市第一部关于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贯彻颁布实施必将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落实例创新第一动力、新条人才第一资源的长春长春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市采市科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取项打造科技创新城,举措技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重要的落实例法律保障。

梁国超表示,新条结合长春市实际,长春长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主要采取五项举措:

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工作的摆位。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治理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催生发展新动能,推动长春市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落实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各级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将科技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协调机制,将科技创新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技创新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推动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科技创新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做好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依法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战略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评估督察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绩效评价等。建立科技创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解落实任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健全科技创新配套政策体系。依据《条例》对现行的激励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建设与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盘点,做好“废立改”。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科技创新活动激励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活力。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面向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开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入宣传解读《条例》,形成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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