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4月23日电(记者 谢樱)记者23日获悉,湖南和烈湖南省政府《关于明确残疾、省政属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府对通知》已下发,对残疾、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孤老减征80%个人所得税。得减得税
通知明确,湖南和烈湖南的省政属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府对包括综合所得(工资、残疾薪金所得,孤老劳务报酬所得,得减得税稿酬所得,湖南和烈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省政属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府对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只能以一种身份享受上述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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