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要求隔离期间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员工工资

[热点] 时间:2024-04-30 02:18: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35次
中评社北京3月28日电/新华社报道,上海28日,求隔上海人社部门发布文件明确,离期劳动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间企病原携带者、业按员工疑似病人、正常支付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工资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上海,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求隔工资。  根据《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离期劳动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围绕援企稳岗稳就业、间企关心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业按员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正常支付优化人社服务等四个方面,工资推出了十六条有针对性的上海具体举措。  根据最新发布的这一文件,上海将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同时,上海还明确将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力度,强化就业见习政策保障,支持共享用工模式。优化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对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建立就业服务专员“一对一”工作机制,协助企业解决员工招聘、用工调剂、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等问题。  这一文件还明确将关心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落实工伤保障待遇,加大职称评审支持力度,保障医务等一线抗疫人员待遇。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快速认定工伤,落实各项待遇。  文件还明确,要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统筹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鼓励协商处理工资待遇问题。根据要求,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对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强化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理念,区分不同情况,尽可能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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