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大事!《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发布

[热点] 时间:2024-04-28 18:01: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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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证券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简称《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业大业实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强化廉洁从业意识,事廉施细坚守廉洁从业底线。证券则

  其中,业大业实《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要求,事廉施细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证券则不得“围猎”审核、业大业实监管人员,事廉施细利用证监会系统在职人员或者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系或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证券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客户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

  明确完善内控机制

  健全相关制度

  “总体来看,证券经营机构普遍加强了廉洁从业内部管理,从组织领导、内控机制、制度建设、查处问责、宣传教育等方面着力,从防范重点业务廉洁风险、监督重点岗位执业行为着手,在探索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治理体系方面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中证协表示,与此同时,证券行业在重点业务领域的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针对证券经营机构在廉洁从业内控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中证协结合廉洁文化建设新要求,在《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增强廉洁制度执行力。

  《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中明确,证券经营机构承担廉洁文化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应当在公司层面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领导机制和基本制度安排,建立涵盖所有业务及各个环节的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整个内部控制体系之中,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管理责任,并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底稿留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此外,《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要求,设立党组织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结合组织形式、企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廉洁从业管理的引领作用。

  细化各项规定

  强化廉洁执业刚性约束

  针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业务活动中重点风险领域的廉洁从业要求,中证协在《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中作出更为具体、细化的规定,强化廉洁执业刚性约束。

  例如,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不得通过多种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中包括,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教唆、指使、协助他人干预影响审核,在项目申报、审核、注册过程中通过利益输送、行贿等方式“围猎”审核、监管人员,利用证监会系统在职人员或者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系或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客户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违规给予部分客户特殊优待等。

  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团队谋取有利评选结果、佣金分配收入或者绩效考核结果等。

  加强自律管理

  培育行业廉洁文化

  针对规则执行适用问题,中证协在《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各类细节条款的具体要求,增强规则可执行性。

  《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指出,中证协对会员及其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在现场检查中,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检查范围。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的,中证协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并按照《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相关纪律处分还将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自律管理,督促行业机构落实廉洁生态体系建设要求,持续培育证券行业廉洁文化。

责任编辑:杨赐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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