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社会治理“共同体”!城乡一体化驱动乡村现代化

[知识] 时间:2024-05-04 04:47: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36次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陈明

  乡村治理现代化并不是共同体要构建一套区别于城市的特殊的治理体系,其前途与目标是激活城乡社会治理的一体化。

  社会治理是治理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的城乡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体化《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作出了具体部署,其要点包括:健全党组织领导的驱动自治、法治、乡村现代德治相结合的共同体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激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治理等等。城乡

陈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执行研究员

  陈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执行研究员

  上述部署的体化一个突出特点是没有对城市和乡村的社会治理区别对待,也没有出现乡村治理、驱动村民自治等乡村领域的乡村现代专门性概念,而是共同体使用了“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市域治理”等表述。这意味着,在推进治理现代化问题上,中央的精神是对城乡基层治理进行统筹考虑。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并不是要构建一套区别于城市的特殊的治理体系,其前途与目标是城乡社会治理的一体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前途是城乡治理一体化

  城乡治理一体化实际上是世界乡村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社会治理是通过配置公共资源以构造乡村社会经济秩序的行动,在这一点上城乡之间不应该有什么不同。主要发达国家很少有区别于城市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只是作为一种区别于城市的自然空间、生产空间而存在。欧美等国主要依据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和经济通联等指标来划分城乡,但划分结果只与特定产业政策的投放相关,而不会据此建立不同的治理结构。

  历史上,中国乡村人口数量庞大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这是形成特殊乡村治理体制的经济根源。尽管中央作出了城乡治理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但当前乡村治理仍然存在特殊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现阶段为了理解和分析的便利,在相当长时间里仍然要沿用乡村治理这个概念。但在运用这一概念特别是制定相关政策时,一定时刻不能忘记城乡治理一体化这个根本目标。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