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时尚 >学生课间打闹受伤 学校被判承担责任 正文

学生课间打闹受伤 学校被判承担责任

[时尚] 时间:2024-04-28 09:01: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97次

  本报讯活泼好动是学生学校孩子的天性,然而校园内因课间嬉闹导致意外事故的课间情况时有发生。近日,打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受伤

  原告小军与被告小乐均系信都区某小学二年级的被判学生。2020年11月18日下午,承担在上完第一节课自由活动期间,责任小军与小乐在打闹过程中,学生学校将小乐的课间课桌撞翻,书本文具掉落了一地。打闹小乐捡拾文具后,受伤将一支铅笔摔在课桌上,被判不料铅笔竟反弹到小军头部,承担将其右眼扎伤。责任老师发现后通知双方家长,学生学校并带小军到医院诊治。小军受伤后,该小学垫付医药费2000元,小乐的法定监护人垫付医药费6000元,未得到其他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小乐及就读的某小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16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该小学在课间休息时,对学生具有管理职责;该小学未发现原、被告二人在教室内打闹行为,未对被告小乐摔铅笔危险行为进行制止,应承担责任。小乐摔铅笔行为致使原告小军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被告年龄因素、结合原告伤情及学校管理责任,法院酌定该小学承担原告经济损失的70%,被告小乐承担30%。由于学校在人保财险公司投保校方责任险,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等费用由人保财险公司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保财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7250元;被告小乐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4420元。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