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记者 曹政)北京市发改委昨天(10月31日)对外发布,今冬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北京市居民用电、市居气、民用热价格维持稳定,电气调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今冬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北京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市居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民用
市发改委同时发布的电气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显示,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今冬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北京取消上浮。市居
通知要求,民用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电气调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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