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转会”平反多案 撤陈水扁施明德有罪判决​

[探索] 时间:2024-04-29 13:25: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2次
促转会公布过去10波撤销案件的促转会统计。(促转会提供)
  中评社台北5月23日电(记者 倪鸿祥)5月底将解散的平反“促转会”今天公告第10波刑事有罪判决撤销名单,包含美丽岛事件案、多案德许曹德“台独”案、撤陈蓬莱岛杂志案以及武汉大旅社案等;撤销​施明德、水扁施明林义雄、罪判范政佑、决​黄天福、促转会李逸洋、平反陈水扁等人的多案德有罪判决。  “促转会”发布新闻稿指出,撤陈从2018年10月4日至任期届满为止,水扁施明共公布10波刑事有罪判决撤销名单,罪判累计公告撤销5983件刑事有罪判决。决​  “促转会”发布的促转会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决撤销名单,涵盖美丽岛事件案、许曹德“台独”案、蓬莱岛杂志案以及武汉大旅社案等。  “促转会”说,美丽岛事件案在1990年虽经李登辉特赦,但特赦效力仅止“主文”罪刑宣告,对确定判决认定犯罪的“事实”与“理由”,既无宣告,依然存在,因此仍有撤销的必要。  美丽岛事件共8人受“军事审判”,另有33人在“普通法院审判”。军事审判部分,除施明德及林义雄外,黄信介、姚嘉文、张俊宏、林弘宣、吕秀莲、陈菊等6位的有罪判决已于促转条例施行日视为撤销。  至于受普通法院审判者,除范政佑外,其余受有罪判决当事人,已于促转条例施行日视为撤销有罪判决。  “促转会”今天平复施明德、林义雄及范政佑的刑事有罪判决。至此,美丽岛事件案的被告已全部平反。  “促转会”认为,平复司法不法原因包括,美丽岛事件后,蒋经国以个人意志主导后续态度与行动,违反权力分立及审判独立原则;施明德侦查过程疑似遭胁迫利诱、林义雄疑似遭刑求等。  “促转会”说,美丽岛事件发生时,许信良人在海外,并未与其他被告于同案判决,但当局仍以涉嫌叛乱通缉,许信良偷渡回台时被捕,后遭判刑;许信良虽于1990年经李登辉特赦,但特赦效力仅止于“主文”罪刑宣告,对判决认定犯罪的“事实”与“理由”,既无宣告,依然存在;“促转会”今天认定此案应予平复司法不法。  另外,“促转会”这次也平反许曹德“台独”案被告许曹德;蓬莱岛杂志案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武汉大旅社案杨熏春、林祖簪、游全球、吴亮、王蔼云等人。  “促转会”认为,许曹德“台独”案当事人以平和方式宣扬政治主张,却被解释为阴谋实行叛乱;蓬莱岛杂志案,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等人被诉诽谤,是中国国民党与“国家”情治、军事机关所协力策划,其目的在于压制政治异议言论,形成寒蝉效应;武汉大旅社案前“总统”蒋中正介入案件侦查,是为平复侨情,护卫其统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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