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国家正常化” “正国会”提“修宪”

[休闲] 时间:2024-05-04 11:46: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0次
“正国会”绿委召开 “修宪”记者会 。国家国(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9月30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正国会”(“正常国家促进会”)“立委”今天上午召开“迈向国家正常化”“修宪”提案记者会,正常提出“修宪”六主张。化正出席委员都是提修“正国会”绿委包括:陈亭妃、陈欧珀、国家国余天、正常庄竞程、化正蔡适应、提修陈秀寳、国家国黄秀芳等人出席。正常  根据记者会提供的化正“迈向国家正常化修宪草案总版本说明文”提及,当前国际社会因新冠肺炎肆虐世界各国,提修不论发展程度民众几乎都无法进行惯有的国家国正常生活。坚守“主权国家”自由民主理念的正常台湾透过公开、透明的化正治理模式,享受着全世界最正常的生活可谓当前世界上最正常的“国家”。  提案说明表示,相较之下,当前宪政体制呈现出的不正常与不符现实,严重影响台湾“国家”的永绩发展与国民的认同凝聚。台湾作为一个正常“国家”,享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并有正常政治运作,亦应有切合实际、有利台湾深化民主制度的“宪法”作为根基。  说明文提到,推动台湾“国家正常化”的过程中,民进党曾经提出《正常国家决议文》事隔13年,台湾公民意识抬头,岛内政治情况与国际环境结构亦经历诸多变局,“国家”社稷之发展方针应依台湾现状进行反思与更新。在当今宪政改革的关键时刻,有许多关于18岁公民权及废除考、监两院之讨论,吾等认为此“修宪”方向对于提,升公民权及政府体制的改造有其必要。  然除此两议题之外“宪法”之修正亦应以“国家正常化”为前提,同时符合当今“国家”利益与人民福祉。吾等提出“宪法”增修条文修正主张如下述:  一、为符合台湾现状与治理之事实,修正“宪法”增修条文之前言。  二、为切合“国家”实际治理之范围,领土应为“宪法”效力所及之地区,修正“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五项。  三、实质废省并纳入现行之六都地方制度运作,修正“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  四、为保障经济与社会发展时兼顾“国家安全”与环境永续,并为在发展数位“国家”、增进数位权利之同时防范境外敌对势力,修正“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第一项及第二项。  五、进行涉外事务、参与国际组织时,应优先以“台湾”之名义申请加入或提出推案,增订“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第十四项。  六、“国旗、国歌、国徽”应反映人民意志,透过民主程序以法律定之,增订“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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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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