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拟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

[综合] 时间:2024-04-29 11:09: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72次
  中评社北京5月8日电/据浙江在线报道,宁波拟5月6日,予舟员迁移户遇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求全面放宽宁波市落户条件意见建议的山户公告中显示,在4月份公开征求对于《关于全面放宽宁波市落户条件的籍人通知》(下简称通知)的意见建议中,群众对此政策持支持态度,口同而这其中有一条便是城待“舟山户籍同城待遇” 。  记者发现,宁波拟在这份《通知》中,予舟员迁移户遇主要涉及5方面的山户落户条件变化。包括,籍人放宽“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设立条件、口同放宽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城待放宽投资创业落户条件、宁波拟放宽社保缴纳条件等 。予舟员迁移户遇  《通知》中还显示,山户根据“甬舟一体化”工作要求,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舟山市区户籍等同于宁波市区户籍,舟山县市户籍等同于宁波县市户籍。  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这份《通知》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据了解,期间收到意见11条,群众对此政策持支持态度。公告表示,将结合其他渠道的意见汇总,将修改草案法制审核后提交宁波市局党委审议。  下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更大力度集聚人口,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相关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315040)  2、传真:0574-8706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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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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