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定金刚付购房资格丧失 开发商不愿退款

[时尚] 时间:2024-05-02 07:18: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37次

  南京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南京此前她准备购买一套住房,市民丧失商缴纳了10万元定金,定金但是刚付购房随后,南京市政府出台了房产新政,资格她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开发款无奈之下,愿退只好申请退款,南京可开发商却一拖再拖,市民丧失商始终没有明确答复。定金

  【10万元购房定金才付 就遇房产政策变化】

  张女士此前准备购买的刚付购房,是资格位于南京市奥体板块的紫辉时代广场酒店式公寓,因为是开发款七十年产权,属于限购,愿退购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南京

  张女士说,当时她缴纳了10万元购房定金,原定于9月11日交首付。但因为房产新政,一下子就丧失购房资格,只好第一时间向开发商——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退款。

  张女士说,开发商的态度一直没有正面回应,始终在推脱。为此,张女士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过,他们也跟开发商协商过,但依旧没有结果。

  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张女士依然没有拿回那10万元定金。上个星期,张女士再次向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了投诉,效果依然不理想。

  【开发商:须找到匹配客户后才能退款】

  开发商迟迟不退款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记者陪同张女士找到紫辉时代广场售楼处,开发商——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营销副总解释,当时新政出台他们也是始料未及,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副总翁先生让张女士先写一个情况说明,然后公司也是正常上报处理。

  张女士表示,这不是她第一次来交涉,开发商对她的情况也了如指掌,即便是上报,手续也早该完成了。对此,这位负责人又称,当初收钱的是他们的销售代理公司,两家公司还要进行协调,可能要等到张女士预定的这套房再卖出去。

  翁先生说,只要能找到一个匹配的客户,这笔定金才能退。

  【房产局介入 销售代理签下书面退款承诺】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大约在11月15日左右,能把10万元定金退还给张女士。对此,张女士提出要个书面承诺,公司盖章确认,但遭到了拒绝。随后,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已经接到了相关投诉,并且和开发商取得了联系。

  房产局方面表示,虽然这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纠纷,但是购房者遇到房产新政,买不了房,自身没有过错,开发商还是应该尽快归还定金。随后,张女士接到了开发商打来的电话,负责销售的代理公司——江苏例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同意写下书面承诺,11月15日之前肯定将10万元退还,逾期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新政出台,购房人购房资格丧失,对于购房人和开发商来说,都是始料未及的事,但既然发生了,双方都应该积极面对,该退的款项,开发商要尽快归还。一笔10万元的款项,流程走了三个多月还没有走完,确实有点长。好在经过记者协调,这家销售代理公司写下了书面承诺,也希望他们能够及时兑现。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钱进 韦少华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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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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