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遭申诫 台大自主联盟斥迫害人权

[探索] 时间:2024-04-28 14:07: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7次
台大自主联盟发声明表示,管中对公惩会判决申诫管中闵,闵遭严厉斥责“国家”机器迫害人权。申诫(照片:台大自主联盟脸书)
  中评社台北9月2日电/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在担任“政务委员”、自主“经建会主委”与“国发会主委”时,联盟因匿名替台媒《壹周刊》写社论,斥迫遭“监察院”认定违法兼职并弹劾,害人公惩会2日判决申诫处分。管中 由学者等组成的闵遭台大自主联盟随即在脸书发表声明表示完全无法接受,并严厉斥责政府动用“国家”机器迫害人权,申诫践踏司法公正与一介书生之言论自由,自主可悲可恶,联盟莫此为甚。斥迫  以下为台大自主联盟声明全文:  【台大自主联盟声明】  对公惩会判决申诫管校长,害人严厉斥责“国家”机器迫害人权  2019-09-02  台大自主联盟对于“司法院”公惩会,管中就台大校长管中闵于先前担任公职期间接受壹周刊邀稿遭“监察院”弹劾一案,做成申诫之判决,完全无法接受,并严厉斥责政府动用“国家”机器迫害人权,践踏司法公正与一介书生之言论自由,可悲可恶,莫此为甚!  在公开审理过程中,律师团依据摊开在阳光下的所有证据,依法论法,暴露出“监察院”原本是以“大陆兼职”来调查管校长,但查无所获,因此“监察院”代表当庭表示“已还管校长清白”。然而少数“监察委员”竟滥权查阅管校长20年报税资料,有罪推定,见猎心喜,找到壹周刊稿费纪录,认定为非法兼职并予以弹劾。然而,公务员投稿早已经“铨叙部”函释认为法律并无禁止规定,且为“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范围,投稿并非担任职务,毫无可能构成兼职,但“监察院”对“铨叙部”之函释故意视而不见,一意孤行,为弹劾而弹劾,导致“监察院”信誉沦丧,官箴有玷。“监察委员”夙为社会清流,望重士林,备受“国人”尊崇,怎奈少数“监察委员”为政治服务,竟自甘堕落为东厂打手,足以令天下读书人为之心寒齿冷。  八月十九日管校长在公审会最后陈述:“今之儒者,依旧不可以势劫,不可以力迫,亦绝不受辱。”如今“监察院”与公惩会沆瀣一气,以当今执政者对待知识分子之粗暴颟顸,其遭受“全国”有识之士群起反扑吞噬之日,已为期不远,指日可待。  2019.09.02 台大自主联盟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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