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热点] 时间:2024-05-05 02:41: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5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天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中绿资股没有虚假记载、电投第次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司第事

  一、届董决议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公告并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天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中绿资股实到董事九名,电投第次其中,司第事独立董事冯科先生、届董决议李书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告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天津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中绿资股会议的电投第次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权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3:00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3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李海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情况: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监事,各位监事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4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807.59万元,增加利润总额2,807.59万元(实际金额以2023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鉴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公司后续财务数据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为保障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做出的盈利承诺公平、公允,公司在对相关承诺对象2023年度、2024年度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测试认定时,仍将适用本次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需要,促使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适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经对部分固定资产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复核测评,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别中的输电线路及部分发电设备(海上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储能发电设备和光热发电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一是根据设计使用寿命,部分发电设备(海上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储能发电设备和光热发电设备)的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二是输电线路根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类别进行细分,并将其折旧年限(原为30年)与其对应的发电设备保持一致,其中陆上风力输电线路的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20年,其他输电线路的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25年。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将使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约2,807.59万元(其中发电设备折旧费用减少约3,668.04万元,输电线路折旧费用增加约860.45万元),2023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2,807.59万元(其中发电设备利润总额增加约3,668.04万元,输电线路利润总额减少约860.45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新能源发电行业现状及公司业务实际,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是基于公司目前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展、发电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5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将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合法权益,保障董监高更加充分地履职尽责,拟为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二、具体方案

  1.投保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3.保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具体的保单为准)

  4.保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具体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后续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为非关联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3年8月21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公司传真:(010)857277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报告文件

  4.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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