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陆资与涉陆港人 台一天连下两道金牌

[时尚] 时间:2024-05-02 11:58: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25次
蔡政府一天提两项抗中措施,卡陆严格限制陆资来台、资涉涉陆党政军的陆港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将经跨“部会”联审。人台(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18日电(记者 倪鸿祥)蔡英文政府17日一天提两项抗中措施,天连下午“内政部”修正相关法规,下两未来只要现任或曾任职中国大陆党政军的道金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卡陆都须经跨“部会”联合审查;晚间“经济部”投审会再预告修正陆资来台许可办法,资涉除认定持股方式改“分层认定”,陆港检视外资决策组织更严格,人台也限制中国大陆党政军投资,天连并新增协议控制与并购投资样态。下两  美国日前对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内的道金11位中港现任、前任官员提出制裁手段,卡陆冻结他们在美国的财产,禁止交易;抵制华为后还宣布“乾净网路计划”禁止抖音国际版、微信,并考虑下一步要对付阿里巴巴集团等中国企业。  蔡政府这次提出抗中两大措施,都属于不必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的行政法规,除有呼应美国之意外,也似乎对大陆近期在台海附近军演作出反制作为。  “内政部”17日下午修正完成《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条、30条之修正,未来只要现任或曾任职中国大陆党政军的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都须经跨“部会”的联合审查。  “经济部”投审会17日傍晚预告,20日将完成《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第3条、第4条及第6条的修正草案,由于此许可办法属行政法规,不须经“立法院”三读,因此公布后听取各界意见和看法,若无意外,只要经过60天预告期就可拍板上路。  投审会指出,陆资先前为规避审查,会采用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第三地公司,因持股比例被稀释,在现阶段会被视为外资。例如陆资甲在A公司持股40%,而A再投资B公司,持股达40%,依现行“综合持股计算法”计算,B公司陆资仅有16%,未达30%,所以不会被认定为陆资,而是外资。  这次修正第3条条文,将审查陆资标准方式改采逐层认定,只要陆资在任一公司持股比例一旦达到30%,就被视为陆资,因此,上述A公司将被认定为陆资,B公司也会一并认定为陆资。  投审会指出,实务上确实碰过几个例子,初始审查以外资代表陆资刻意规避审查,但实际上为陆资;且有时陆资对第三地公司并未直接持股,却拥有影响力,因此未来修法将采取“实质控制力”认定,不会只局限在董事会,若拥有决策权的组织陆籍成员过半,就会认定为陆资。  为因应投资行为多样化,投审会也将修法第4条文,新增“协议控制”与“并购”纳为投资态样之一,若陆资以协议或其他方式对台湾地区独资、合伙、有限合伙或非上市(柜)、兴柜公司有控制能力,就不得在台投资;若有并购台湾非上市(柜)、兴柜公司,一样不得投资。  现行投资许可办法第6条规定,投资人只要是大陆地区军方或具有军事目的企业就不得来台投资;这次修改扩大到大陆地区“党政军所投资之企业”,其申请来台投资者,主管机关“应限制”其投资。以避免影响台湾“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疑虑。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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