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痛片”含有精神类药物成分苯巴比妥,逮捕依韩国法律属于违禁品,驻釜持有、山总买卖、领馆服用者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以下罚款。发提驻釜山总领馆提醒领区广大中国公民注意遵守韩国法律,去痛片入境前了解韩国海关药品管理规定,有中不要携带、民贩卖被邮寄、逮捕销售、驻釜购买“去痛片”,山总也不要携带复方甘草片及含氟苯丙胺、领馆安非拉酮等成分的减肥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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