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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长沙市检察院翻开历史新篇章

[知识] 时间:2024-05-03 00:32: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0次

原标题:改革!改革长沙市检察院翻开历史新篇章

发布会现场。长沙察院

红网时刻9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雷伊琪 通讯员 粟雯)9月16日,市检长沙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翻开会议通报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情况。历史长沙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周幸福、新篇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改革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科长周玉才主持会议。长沙察院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周幸福通报了机构改革相关情况。翻开

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历史长沙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新篇影响最深的改革一次机构改革,标志着长沙检察工作进入了新的长沙察院阶段、翻开了新的市检篇章。内设机构改革后,长沙市检察院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其中,检察业务部门12个: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门7个: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内设干部科、宣教科、综合科。

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突出专业化建设。实行“捕诉一体”新的办案机制,按照一个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统一设置一线业务机构,一律称“部”,负责人统一称“主任”。二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在设立第一至第五刑事检察机构基础上,通过单独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机构,来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人员配备和力量投入,在员额配置、年龄结构上均进行了优化,民事行政检察检察部门人员配置增幅28.6%,推动解决“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等问题。三是体现省会意识、回应群众关切。根据长沙经济发展以及长沙检察办案情况,因地制宜较省内其他市州院多设置2个左右内设机构。围绕满足当前社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关切,在机构总数很紧张的情况下,单独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机构。根据近两年长沙市知识产权增量占全省的40%以上的情况,为有效对接长沙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特设全省唯一的知识产权检察部。

长沙市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努力开创新时代长沙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郑涛 雷伊琪 粟雯)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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