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日发布的年底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到2020年底,部分直辖市、城市省会城市、商场所禁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等场商场、超市、可降药店、解塑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料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年底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部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城市到2025年底,商场所禁上述区域的等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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