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工作人员起争执 男子在儋州一加油站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火被公诉

[休闲] 时间:2024-05-04 01:11: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4次

原标题:和工作人员起争执 男子在儋州一加油站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火被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和工火被南海网、作人争执州加南国都市报10月14日消息(记者 陈栋)湖南郴州男子曾某某在儋州一加油站与工作人员产生争执后,员起油站在加油站掏打火机作出准备点火的男儋动作,被及时制止。掏出近日,打火曾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机准

2020年6月2日10时许,备点曾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到儋州市某加油站加汽油,公诉因身份证验刷机器故障,和工火被导致无法通过验刷身份证的作人争执州加方式为曾某某所持的铁桶加散装汽油。曾某某便让加油站工作人员郑某甲为越野车加汽油,员起油站后趁郑某甲不注意拔出加油枪,男儋插入铁桶加散装汽油。掏出

郑某甲发现后上前争夺加油枪,打火导致部分汽油洒在地面上,二人因此发生争执,曾某某见状从裤袋里掏出打火机作出准备点火的动作,后被现场人员制止。儋州市公安民警接警后赶到加油站将曾某某传唤到案,当场扣押打火机一个。

2020年6月19日,曾某某家属主动到加油站道歉并取得谅解。据了解,1989年出生的曾某某是湖南郴州人,后来到儋州市打工生活。曾某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2012年8月31日被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又因犯盗窃罪,2015年5月20日被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15年6月26日刑满释放。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曾某某在加油站作出准备点火的动作即被现场人员制止,侵害结果未发生,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2020年8月26日,儋州检察院就此案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要知道,加油站是为各类机动车辆加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汽油、柴油、润滑油等易燃或可燃物品多,火灾危险性极大。为安全考虑,请认真学习这些注意事项,以防万一!

来源:湖州南太湖新区消防新浪微博(陈栋)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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