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查对象
临安区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关注国工告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项全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作正中临个体经营户。
二
清查主要内容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单位名称、进行类型、关注国工告地址、项全联系电话、作正中临行业、进行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关注国工告
2.个体经营户
经营户名称、项全地址、作正中临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3.清查方式
普查人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4.清查时间
普查人员将于8月开始上门开展工作,至11月底基本结束。
请清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