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3日电/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慰安妇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的韩国“日本政府向韩国籍日军‘慰安妇’受害者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一审判决23日正式生效。 据韩国法院方面的对日
消息,日本政府没有在23日0时以前的本政法律规定时限内上诉,判决即告生效。府索韩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赔胜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时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提起上诉。诉判生效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月8日对已故“慰安妇”受害者裴春姬等12人向日本政府提起的决日索赔诉讼作出判决,裁定日本政府向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慰安妇
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此前表示不会上诉。韩国日本政府始终认为,对日依照国际法,本政日本拥有国家主权豁免权;但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为,府索对于国家有组织的赔胜反人道罪行拥有管辖权,因此对这一诉讼进行审理。诉判生效 判决生效后,日本政府如果不执行判决,需要在韩国找到可供查封的日本政府财产,强制变卖以执行赔偿。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