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今日施行!积极探索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娱乐] 时间:2024-04-30 12:00: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2次

原标题:《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今日施行!广州共法积极探索家门口的市公索法律服务

(记者/黄小殷通讯员/穗政法)6月1日起,《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律服律服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促务目前,进办极探广州市共建有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3017个,法今其中高质量打造省级示范性工作站(室)450个。日施《办法》实施后,行积广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将推出配套实施方案,门口打造11家智能样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广州共法探索在住宅小区等公共空间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市公索

建立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

目前国家、律服律服广东省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立法,促务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黄轮彪向记者介绍,进办极探出台市政府规章可以使相关各项工作推进和活动开展得到规范指引,法今从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办法》共45条,在政府职责、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益性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拓展等内容方面,明确鼓励方向,采取支持措施,彰显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专业性和便捷性。

公共法律服务既是法律服务也是公共服务,也是要保障各类主体能够切实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则是这套工作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

黄轮彪介绍,《办法》中明晰广州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要素,为规范各层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重要依据。

在我国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中,法律服务资源总量有限,资源配置不均衡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新出台的《办法》鼓励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单亲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减收、免收服务费用。

同时规定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鉴定费。

广州市18%专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共建有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3017个,其中高质量打造省级示范性工作站(室)450个。

为落实《办法》相关细则,广州市司法局还将出台相关行动方案,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新路径。包括开展“一区一主题、一站一特色、一室一亮点”工作,打造11家智能样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另外,广州正在探索在住宅小区、商业中心、办公楼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

在提供法律援助方面,记者注意到,《办法》第二十二条提及,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该处作为全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至今年5月,广州市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共计3132人,占同期全市专职律师总数的18%。

家门口就有调解员

《办法》围绕“调解”相关内容,提出具体制度条款,实现调解服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广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张建介绍,目前广州市对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相应建立健全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调解网络,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89个,包括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76个、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1147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663个。

该处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在医疗、交通道路、劳动争议、物业管理、金融、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将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目前,广州市已有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31个、行业性、专业性等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17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

在完善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方面,广州市、区两级司法部门已在全市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共有266个,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解纷服务。

调解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广州市司法局鼓励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进一步丰富人民调解员来源,适应群众对调解服务多样化需求。(黄小殷)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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