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 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被提起公诉

[知识] 时间:2024-05-01 06:44: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3次

原标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 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被提起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利用南海网、职务之便南国都市报9月8日消息(记者 陈栋)近日,为人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李昌充被提起公诉。谋利牧兽

据指控,儋州2007年至2017年,市畜被告人李昌充利用其担任儋州市动物检疫站站长、医局原局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长被局长职务便利,提起在工程项目、公诉资金补贴等方面,利用为他人谋取利益,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总计人民币146万元。为人

利用职权,谋利牧兽在工程项目、儋州资金补贴等方面大肆敛财。在2009年、2012年至2014年的某日,为了感谢李昌充的关照,从而顺利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补贴款,儋州某某良种猪场老板李某甲儿子李某乙先后四次共送给李昌充14万元。记者从起诉中发现,儋州生猪企业或者工厂为顺利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还有8家公司或者猪场合计共给李昌充32万元。

此外,为获得公猪站建设及获得生猪良种补贴、生猪产业补贴资金、转型升级项目生产发展资金以及畜牧公司为销售更多饲料和两个工程项目,李昌充收受6家公司或猪场“好处费”77万元。收了钱担心被查,案发前退了23万元。2008年年初,儋州某猪场老板刘某甲的儿子刘某乙送给李昌充12万元,为感谢李昌充帮助刘某甲猪场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李昌充担心刘某乙将其收受好处费的事情告诉他人,将12万元退还给刘某甲。而猪场老板王某乙也为了得到李昌充的关照,从而顺利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011年年底某日,其送给李昌充3万元。2014年的某日,李昌充担心受贿的事情被查,将3万元退还给王某乙。

此外,海南某畜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为了感谢李昌充对其公司获得猪场建设转型升级项目资金、新建、扩建猪舍生猪良种等补贴资金的关照,2010年至2013年春节前,梁某某先后四次共送给李昌充8万元。

2015年的某日,李昌充担心受贿的事情被查,将8万元退还给梁某某。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的李昌充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后,用部分赃款购买了一辆思威牌小轿车、一套商住楼及其他花销,部分赃款退还给请托人,李昌充到案后,其家属代其退还赃款123万元。

2019年11月25日,李昌充被儋州市监察委办案人员带至儋州市留置管理中心。儋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昌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6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昌充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昌充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案发前,李昌充将受贿的部分赃款共计23万元退还给请托人,其到案后,其家属代其退缴赃款123万元,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之间量刑,并处罚金4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陈栋)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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