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女士恋上东方已婚男 追偿交往期间10万余元花费闹上法庭

[焦点] 时间:2024-04-22 19:53: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9次

原标题:三亚一女士恋上东方已婚男 追偿交往期间10万余元花费闹上法庭

新海南客户端、亚女元花南海网、士恋上东上法南国都市报11月8日消息(记者 陈栋)34岁的已费闹阿丽居住在三亚,39岁的婚男阿磊居住在东方。两人从2018年10月份开始,追偿便一起出来游玩、交往吃住,期间渐渐发展为恋人关系。亚女元花然而,士恋上东上法世事难料,已费闹不到一年的婚男时间,昔日的追偿恋人,对簿公堂,交往究竟所为何事呢?

女方:他欠我10.55万元,期间没有欠条是亚女元花因为情侣关系的信任

阿丽为讨回前男友欠她的105500元,将阿磊告上法庭。阿丽起诉称,她通过微信、支付宝向阿磊转账均不是用于双方一起出去游玩、吃住,双方也没有共同消费的行为。阿丽表示,她向阿磊转账的105500元,均是阿磊的借款,全部用于阿磊的个人开支。

既然是借款,双方之间是否有借款凭证呢?阿丽解释称,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基于朋友、同学、情侣等亲密关系,碍于面子没有出具借条等债权凭证是常见的现象。“我们之间没有债权凭证,是基于两人之间的情侣关系产生的信任,双方口头上已经达成了协议,且借款105500元并不是一次性转账,是我向他转账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累积数额”阿丽说道。

男方:她知道我已婚,花费是建立男女朋友基础上自愿支出

面对阿丽的起诉,阿磊在法庭上辩称,他们两人都是东方人,她知道我已婚。阿磊回忆道,他们两人从2018年10月开始交往并长期亲密往来,发展成为恋人关系,起诉前两人长时间一起共同生活。

“因为她让我离婚的问题产生矛盾,所以她起诉报复我”阿磊说,阿丽家庭较为富裕,双方在共同交往期间的生活费都是她承担,双方往来款项中也存在部分带有6、8或520的金额,均有特殊含义,双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包括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等都是建立在男女朋友关系基础上的自愿支出,实际上是为了双方共同的吃喝玩乐,并不存在任何借贷关系。

法院认定的事实:105500元是阿丽自愿向阿磊支付

经查明,自2018年10月份开始,阿丽、阿磊一起出来游玩、吃住,渐渐发展为恋人关系。双方每一次消费几百至几千元不等,阿丽都自愿向阿磊发红包,由阿磊支付消费款,累计105500元。2019年7月,阿丽发现阿磊已经结婚,双方产生矛盾引发纠纷。一审庭审中,阿磊承认收到上述款项,而阿丽主张上述款项属于借款。

一审法院:两人暧昧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予以谴责

一审法院认为,阿丽支付的105500元系其自愿支付,用于共同消费,双方不存在借款的合意,对于阿丽要求阿磊支付105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此外,阿磊在结婚后,应当遵守夫妻相互忠诚的原则,与阿丽关系暧昧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一审法院予以谴责。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阿丽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阿丽不服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阿丽和阿磊原为情侣关系,双方交往期间阿丽自愿向阿磊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几百至几千元金额不等,次数频繁,也没有出具借款凭证,与一般民间借贷的习惯不符。故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栋)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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