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拟规定学校医院等抗震标准高于一般建筑

[时尚] 时间:2024-04-30 10:01: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0次
  中评社北京10月9日电/司法部今天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司法明确学校、部拟幼儿园、规定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医院于般应急指挥中心、等抗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一般房屋建筑的震标准高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近年来,建筑我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在降低地震灾害风险、部拟减少地震人员伤亡、规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但在实践中,医院于般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等抗问题:一是部分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不严格,存在安全隐患。震标准高二是大量老旧建设工程、农村住房缺乏抗震措施,应对地震风险能力不足。三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鉴定加固等责任体系不完善。四是建设工程抗震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十分必要。  征求意见稿将条例适用范围明确为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施工、鉴定、加固、维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条例。军事建设工程的抗震管理,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建设工程应当避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定的危险地段。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隔震减震装置生产经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各方责任。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同时明确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根据征求意见稿,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在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发放实用抗震技术图集,加强指导和服务。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应当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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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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