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焦点] 时间:2024-05-03 04:36: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0次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工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发改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委节

  其中明确,查未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通过投入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项得开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设已生产使用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经建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国家工建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发改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委节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查未成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通过投入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得开已经建成的设已生产使用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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