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推动县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

[百科] 时间:2024-04-29 10:15: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68次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吕鹏 陈圆圆 付伟

  许多地区农产品进入数字化产业链的观察通道尚未打开,农产品电商发展存在着严重的推动区域不平衡。农产品“异地上网”现象背后反映的县域,既是农业农业产业链数字化水平的差异,更是全产不同地区在产业链中占据的地位和分享的利润的巨大差异。

  近日,业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数字再次聚焦“三农”。观察文件要求,推动今年将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县域当前农业产业链的农业数字化仍然存在诸多挑战,具体表现为供应链不开放、全产不稳定和产业链不强、业链不长、数字融合不足,观察影响了县域产业提档升级,也影响了农民增收致富。

  笔者建议,以提升县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为抓手,充分开发县域的优势资源,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县域内形成参与度广、带动能力强、城乡互补互惠、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数字产业链条,从而带动更多群众共同富裕。

  三大挑战

  随着电商下沉到乡村,数字化平台企业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新的通道。但从农货到网货,并不是农民开个网店就能把农货卖出去。因此,虽然很多地方都有特色农业资源,也存在很多特色农产品,但是要使农产品成为畅销的网货,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

  第一,供应链不开放,农产品上网难,农产品上行的通道存在区域不平衡。许多地区农产品进入数字化产业链的通道尚未打开,农产品电商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区域不平衡。例如由此产生的农产品“异地上网”现象。它背后反映的既是农业产业链数字化水平的差异,更是不同地区在产业链中占据的地位和分享的利润的巨大差异。

  第二,供应链不稳定,未形成电商平台需要的标准化、常态化和规模化的供应链。一些地区虽然在数字平台的帮助下建立了农产品上网通道,但是农产品上网往往面临着“多而散,难以形成完整的供应链条,真正拿得出手的产品不多”的困境。这意味着要建立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通过不同区域的供货链来平衡产品的波动,势必增加电商平台的管理和经营成本。

  第三,产业链不强、不长,制约了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的耦合配套。许多地区都有优质的农产品,但却无法顺利转化为畅销的网货,往往是由于这些区域的产业体系无法提供农产品上网所需要的农产品加工、包装、运输、品牌运营和营销等配套服务。

  五大原因

  第一,农产品生产的自然属性对数字化带来挑战。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的季节性波动,以及区域不均衡,导致一个特定地区的产量往往不足以供应一个稳定的消费市场。需要付出极大努力才能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常态化的供应链。

  第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需要调试,以适应产业数字化的要求。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小农户往往是特色农产品种养殖的重要主体。农户分散经营,不仅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出了挑战,而且对销售平台如何克服产量、质量波动带来了挑战,还加大了对农户施肥、施药过程进行控制的难度,给食品安全和有机标准带来了挑战。总之,农货如果要顺利上网,尚需要从供应链上溯到产业链,深入理解生产端的运作逻辑,适应农产品的生产逻辑,实现供应链与产业链的耦合配套。

  第三,区域产业基础不强,配套服务能力不强。网货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农货,而是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的商品。这个过程是实现传统农业与工业、商业对接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此,亟需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通过将农产品加工成工业产品,实现产品的标准化,解决农产品长途运输和长期储存的问题,扩大市场销售范围和附加值。亟需建立区域内的仓储物流体系,通过冷链和仓储平衡地区之间、季节性的产量波动,进而提供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业产品。亟需提高农业区域品牌打造能力,通过挖掘农产品背后的文化价值,提升产品的价值链。

  第四,数字经济的社会基础不够坚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不仅仅是数字基础设施的差异造成的,更是电商人才、经营理念以及数字素养的差距造成的。

  第五,产业链各方的合力不强,产业链环节的融合不足。统筹推进县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程,不是数字平台企业或者其他市场主体能够独自完成的,需要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探索数字平台企业与农户的对接机制。在产业链数字化的过程中,还需要整合数字平台企业、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加工主体和商贸服务从业主体等多元主体,从而打造一个全域全新的产业形态。

  五点建议

  为推动实现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笔者建议,以提升县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为抓手,积极发挥数字平台企业的作用,从入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入手全面塑造县域农业全产业链。入链是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立农产品上网的渠道。稳链是指克服农产品波动性,建立稳定的、标准化的、常态化的供应链。补链是指补齐城乡、区域、人群的产业链短板,形成产业链均衡发展模式。强链是指突破农产品上网的关键障碍,构建县域产业发展新格局。延链是指整合资源,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形成县域一二三产融合新格局。

  第一,调动数字平台企业的积极性,发挥数字平台对产业链数字化的整合作用。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数字平台企业起到了技术支撑和平台整合的作用,能够把加工、物流、包装和销售等诸多环节和各类资源整合起来。建议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鼓励数字平台企业积极参与县域农业产业数字化。依托数字平台,实现县域农业现代化和数字化,实现“规划有数据,种植有标准,销售有平台,市场有品牌”。探索形成数字平台企业、农业从业主体、地方政府合作的有效形式。

  第二,建立数字平台企业与农村、农业的交流合作机制。鼓励数字平台企业建立与乡村联系的长效机制。通过科技特派员或者驻村技术官制度,形成数字平台企业与乡村的交流机制,消除乡村的“数字鸿沟”,同时也让数字平台企业更懂乡村,更能适应下沉市场。探索形成企业、农户和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形成带动效果好、带动范围广、把产业链价值留在当地的农业产业链数字化模式。

  第三,提升县域数字素养水平,加大数字产业的人才供给力度。对农村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优秀人才进行精准识别,总结他们的规律和特点,形成对优秀农村电商人才的群体画像。发挥数字平台企业既有的培训系统和培训力量,对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进行专门化专业化的培训。在当地职业教育体系中加大本土化的农业产业链数字化人才的培育力度。加大公共舆论宣传力度,提升政府官员乃至全民的数字素养水平。

  第四,形成县域农业产业链数字化的产业治理机制。以链长制为依托,形成政府引导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的合力,真正形成多元市场主体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制定全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规划,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招商力度,加大数字农业产业园、物流园等基础平台设施的建设力度。为农业产业链数字化营造良好的产业治理环境,协调企业与村民的关系,既要约束企业行为,保护农户的应有利益,又要制约村民对企业的各种“关门打狗”行为。建立农户与市场主体的合作共赢机制,发挥村规民约和互相监督的机制,制约少数村民破坏农产品区域品牌的行为。

  第五,转变认识,深入思考数字经济的社会基础。要思考数字平台企业与县域产业链转型的关系,思考数字经济得以运行的社会结构、组织形式,思考数字经济对县域城乡社会的影响。思考数字平台企业如何与农村既有的生产组织体系对接,深入认识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逻辑,甚至要对农村城镇化、人口流动机制等社会转型过程有一个总体认识。

  (作者吕鹏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执行院长;作者陈圆圆系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事业部为村发展实验室“耕耘者”振兴计划负责人;作者付伟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2年4月上旬刊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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