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检察院通报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探索] 时间:2024-04-28 10:50: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99次

原标题:澄迈检察院通报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新海南客户端、澄迈成年察工南海网、检察南国都市报 记者 陈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院通意见》、 海南省委办公厅、报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人检意见》、修改后的作情《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省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部署,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澄迈成年察工凝聚各方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检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来,院通11月25日上午,报近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检通报了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作情

新闻发布会现场。澄迈成年察工澄迈检察院 供图

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检察办案理念

据了解,自2018年到今年9月底,院通,澄迈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检案件47件86人,其中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件17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件69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65件10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9件84人,在校生10人;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8件25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方针、原则的决心和态度及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给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未检案件办结71件113人,其中起诉48件83人,相对不起诉16件22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8人,附条件起诉期限届满最终做出不起诉6件7人。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大大高于成人犯罪案件。

坚持零容忍,多渠道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王某积因琐事持刀致无辜的被害人王某某(被侵害时为3岁)轻伤二级,案发后拒不认罪。2019年,澄迈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坚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以王某积犯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的刑罚。

新闻发布会现场。澄迈检察院 供图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共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8件26人。澄迈检察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自2018年1月开始,澄迈检察院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心理帮扶的未检女性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专办该类案件。

此外,在办案过程中,澄迈检察院注意审查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障情况,及时和申诉部门协调合作,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对需要心理疏导的未成年被害人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专业的心理治疗。2018年至2020年9月,共对符合条件的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提供司法救助金共6.5万元。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家属送来“人民检察为人民,未检关爱暖人心”的锦旗表示感谢。

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

澄迈检察院于2018年5月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并投入使用。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具体情况推行心理干预、亲职教育、团体活动等科学帮教手段,依靠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2018年至2020年9月,共委托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76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03人次。

同时,为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澄迈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2018年至2020年9月,共依法对57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学、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如果他们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会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澄迈检察院下一步将联合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开设“家长法治课堂”,增强家长法治观念,督促引导法定监护人依法履职,避免监护责任缺失或滥用,防止暴力殴打、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行为发生。对监护人不履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惩处,并督促其接受亲子教育;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重点矫治、依法惩处、精准帮教的分级干预制度;联合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干预、矫治工作,加强对解除羁押、社区矫正期满、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等。(陈栋)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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