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宪法和基本法是特区的宪制基础

[探索] 时间:2024-05-06 13:05: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6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制基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17日在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发表视频演讲。宪法(视频截图)
  中评社香港11月18日电(记者 沈而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基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17日在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本法发表题为“宪法和《基本法》:特别行政区的特区宪制基础”的主题演讲。张勇指出,张勇制基宪法是宪法“一国”的根本体现,基本法是和基“两制”的具体体现,只有特区认真负责地执行基本法,本法中央有效地监督基本法,特区才能够把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在一起,张勇制基共同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宪法  张勇提到,和基这个题目从本质上来说,本法讲的特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治理当中的宪制地位。习近平主席对此有过经典论述,“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要理解香港回归后新的宪制秩序,把握住两点至关重要。第一,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第二,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特区的高度自治权要有机结合。前者是讲新的宪制秩序的法律基础,后者是讲新的宪制秩序如何有效运作。对此,张勇从四个层面谈了体会。  一、什么是宪法?   张勇提到,宪法是现代国家的立国基础,立国先立宪。宪法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各个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的政治体现。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国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国人民的选择。它是一部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  1949年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走上了现代国家之后,中华民族的历史任务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当代中国有三大历史任务,包括现代化建设,实现民族复兴;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今天所讨论的“一国两制”方针,就是实现第二项历史任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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