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探索] 时间:2024-04-29 11:22: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41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北京半年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天宜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上佳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高新股份公司告摘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材料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限

  本公司董事会、度报监事会及董事、北京半年监事、天宜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上佳真实性、准确性、高新股份公司告摘完整性,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有限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度报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北京半年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4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61,368,496股增加至562,198,59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61,368,496元增加至562,198,59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关于本次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7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表决的监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02,743.4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0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438,8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9,041,594.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2,454,748.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6,586,846.2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6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2023年1-6月份,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9,840万元。2023年1-6月份,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运营情况变更“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以及“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实施地点由“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2号厂房”变更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1、2、4、7号厂房”;将“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5、6、8号厂房”变更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8、10、11号厂房”。

  2、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经审慎研究,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决定将募投项目中“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宜上佳(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81.22万元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天宜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天津天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根据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规划及实际运营情况,增加“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7,539.29万元,本次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7,1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剩余359.29万元募集资金将在新项目结项时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宜上佳(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注2:“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5月29日变更为“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7,560.00万元变更为7,180.00万元。

  附表1-2: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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