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者收集儿童个人信息拟需征得儿童监护人明示同意

[知识] 时间:2024-03-29 09:13: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41次
  中评社北京6月2日电/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网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运营意见稿提出,集儿网络运营者收集、童个童监同意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人信,应当以显着、息拟需征清晰的得儿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护人明示同意。  意见稿指出,明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网络存储、运营使用、集儿转移、童个童监同意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人信适用该规定。息拟需征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设立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根据意见稿,网络运营者征得儿童监护人同意时,应当同时提供拒绝选项,并明确告知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或者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期限;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或者其他联系方式等事项。  此外,意见稿还要求,儿童或者其监护人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收集、存储、使用的儿童个人信息的,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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