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生产加工的花生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儋州王五永洁榨油坊被罚款

[知识] 时间:2024-05-05 01:27: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99次

原标题:天天315 | 生产加工的天天花生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儋州王五永洁榨油坊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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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生产生油南国都市报12月13日消息(记者 蒙健)有不少市民喜欢到一些榨油作坊去购买花生油,加工认为“用土榨花生油煮菜特别香”,不符但土榨花生油真的合食安全健康吗?近日,儋州王五永洁榨油坊生产加工的品安花生油因抽检酸价项目不合格,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全标

据介绍,准儋州王榨油今年8月30日,永洁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坊被罚款对儋州市王五镇百业城二街的天天儋州王五永洁榨油坊进行检查,对其生产加工的生产生油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年8月26日)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加工该批抽检的不符花生油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合食

记者了解到,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根据规定,食用植物油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10月11日,执法人员向该榨油坊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在该小作坊生产加工经营区域,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花生油。经调查,8月26日,该作坊使用其采购进货的花生米原料生产加工花生油25L,并在经营场所内以26元/L的价格进行销售,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650元。

儋州王五永洁榨油坊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该榨油坊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0元并罚款5000元。

(蒙健)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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