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法明确:利用职权打压、排挤、刁难科技人员将受处分

[娱乐] 时间:2024-05-05 17:04: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7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国修科学技术进步法。新法明确,法明分利用职权打压、确利权打排挤、用职压排刁难科学技术人员的挤刁技人,对直接负责的难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颁布施行,受处曾在2007年进行修订。国修此次修订,法明分涉及完善立法宗旨、确利权打加强基础研究、用职压排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挤刁技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难科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受处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国修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等方面。

新法充分体现中国科技领域改革发展经验成果。如“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并且“鼓励科研单位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同时,新法还全面反映了促进科技创新的实践需求。如“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规定国家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制度,畅通科技型企业国内上市融资渠道,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融资功能。

针对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较重问题,新法规定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简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复性检查和评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还明确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于2000年正式设立,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截至2021年11月,共有35位杰出科学工作者获得该奖。(记者 张素 梁晓辉)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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