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漏洞“免费”给机动车充电还向人“传授”,男子被判一年

[时尚] 时间:2024-05-05 11:17: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4次

原标题:利用漏洞“免费”给机动车充电还向人“传授”,免费男子被判一年

生活在顺义的利用漏洞男子路某偶然发现,自己用不同手机号注册新账号或者用信号干扰器进行充电干扰,动车就能够在给机动车充电时不付款。充电男子采用此方法偷电九十多次,人传还将方法传授给朋友。授男目前,被判路某被顺义法院以盗窃罪、免费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判处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罚金二千元、利用漏洞拘役五个月,动车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充电并处罚金二千元。人传

据公诉机关指控,授男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初,被判被告人路某通过使用不同手机号注册X新能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账号,免费在为自己所驾驶的机动车充电时采用充电不付款以及使用信号干扰器进行充电干扰的方式盗取X公司电力九十余次,价值人民币五千六百余元。2019年,路某将使用干扰器盗取X公司电力的方法告诉王某(另案处理),后王某使用此种方式多次窃取X公司电力。2020年1月8日,被告人路某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已代为赔偿X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路某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经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亦应惩处。被告人路某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路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能够代为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判处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罚金二千元、拘役五个月,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本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随着移动支付时代的到来,无人看管、自助结账的模式将日益普遍。公民在生活中要时刻提醒自己“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切莫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使得自己及家人遗憾终身。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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