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了!海口小区频现各类“欠费式”停电之痛

[知识] 时间:2024-05-03 12:33: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9次

原标题:闹心了!欠费式海口小区频现各类“欠费式”停电之痛

“以前只停了半天就恢复,闹心这次停了一天半,海口我看到很多老人彻夜未眠,小区有人都急得哭了……”24日,频现海口龙华二横路市委宿舍业委会主任如此介绍小区再被停电的各类情形。

其实,停电海口有不少小区都遭遇过因为“欠费”而被停电催缴的欠费式问题,但欠费的闹心情况和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海口因为所属管理机构改革后单位小区公摊电费收不上来导致欠费,有的小区则因为个别业主欠费连带小区“遭殃”,有的频现则是业主与物业起纠纷后欠缴电费。供电部门表示停电催缴是各类合规举措,此外海南省将加快抄表到户行动。停电

新海南客户端、欠费式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康景 文/图

案例类型1

单位小区“市场化”改革后欠近20万公摊电费被停电

8月23日,海口龙华二横路老海口市委宿舍小区发生停电事件。供电公司张贴公告和相关电费缴纳记录,显示小区目前仍然欠了近20万元的电费,由于不能及时缴纳,该公司决定对小区进行停电催缴。

图为老海口市委宿舍小区停电后智能门杆被打开。

“上午开始停电,直到晚上也不能恢复,以前也出现因为欠缴电费被停电情况,一般都是停了半天,但是这次停了个通宵。”小区业委会主任卢大姐介绍,小区一共169户600多人,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业主,晚上没电加上天气闷热,一些老人几乎彻夜不眠,有的人急得流泪。

卢大姐告诉记者,因为有关政策改革,政府机关单位宿舍原本有的财政补贴不再划拨,小区管理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这意味着原本公摊部分的包括设备老旧损耗的电费可以用补贴补足的情况不复存在。“我们按照0.8元一度电缴纳电费,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缴费,很多人都是一次性充400元买500度电,但小区公共区域的电费以及设备老化跑漏电造成的损耗一直没有补缴,滚雪球一样,这部分的费用如今已经欠下20万元。”卢大姐说。

图为老海口市委宿舍住户查看欠费通知。

直到第二天下午,管理局方面人员与小区业主、供电公司协商,小区用此前预交的9万元先补缴了部分所欠公摊电费,供电部门才恢复供电,但问题还没有解决,因为如果下个月未能补足欠款,仍将面临停电的问题。

“我们管理局只是帮忙代缴电费,收取0.8元一度电根本无法弥补公摊电费缺口,小区业委会想提高收费标准以满足没有补贴后的电费额度,但小区不少住户不愿分摊,也不想涨价。”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

对此,卢大姐表示,针对存在的大额欠缴电费,她表示小区业主目前有两种提议:一是申请老旧小区自改,引进开发商拆除旧楼新建楼盘后回迁,自改方案通过审批后业主们同意均摊欠缴费用,二是业主们分摊欠费,前提是管理局要协调供电部门给小区业主抄表到户。

目前有关所欠电费如何补足的问题,仍有待商讨。

案例类型2

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欠缴电费被停电

8月25日上午,海口琼山区华侨人家A栋也遭遇到停电问题。小区业主表示,平时所用的电费都已经上交物业,但物业没有上交供电公司,之前欠了4万多元的电费,导致供电公司对小区停电催缴。

图为华侨之家A栋物业张贴欠费公告。

不过物业则表示是业主欠缴费用导致的停电。“我们目前收取0.9元一度电,物业费是1元/平方米,而目前有约30户业主不仅不缴纳物业费,也拖欠公摊的电梯电费等,导致物业没有钱缴纳。”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欠缴的电费主要是公共区域的用电和电耗,有2万元,而对于业主质疑物业没有将已经缴纳的电费交给供电局的说法,她表示否认。

“物业的说法不可靠,据我们了解,只有个别住户欠了电费,后来我们都已经补齐了,是物业没有交钱给供电局。”小区业委会主任说,业主对物业的服务已经很不满意,成立业委会后要解聘物业,也开了业主大会,但物业不肯走,所以很多业主已经不再交物业费了。

双方说法存在矛盾,但欠电费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导致小区多次被停电催缴。另据辖区街道办有关人员表示,街道介入调解多次但未能解决问题,目前仍需要组织双方调解。

2018年,海口椰岛华庭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后开业主大会表决撤换老物业,而老物业没有将预收的水电费代缴完毕,供电局进行停电催缴,向老物业发通知催收57000元的电费,但因为老物业不认可业委会的程序,且因为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提起诉讼,要求等待判决结果,再“多退少补”相关费用。

案例类型3

部分住户不缴费“拖累”小区一起被停电

2019年8月31日,海口荣静大厦因为拖欠28000多元电费,导致供电部门采取停电催缴措施。物业表示在停电之前已经一催再催,但部分业主就是不缴费,物业已无力也不可能再进行垫付费用。

小区业主代表告诉记者,小区152户中有10%的候鸟业主,长期不在小区,还有部分业主无法联系上,供电部门此前已经多次催缴无果,采取了停电措施。

停电后,辖区街道办、物业、供电公司召开了座谈会,由业主代表配合物业催收欠款,利用一天半时间采取门口蹲点催收的方式收集了2万多元电费交给了供电部门,小区才恢复了供电。然而,由于大厦所欠水电费一共43000多元,且仍有部分业主不愿交物业费,导致小区物业决定撤出。

回应

供电部门:是依照法规与用电协议采取停电催缴

据了解,目前由于海口大多数小区未抄表到户,一些老旧小区尤其是三无小区欠缴电费的情况比较突出,居民除了缴纳自家用电外,对于小区内公共照明、设备电耗等产生的公共用电的公摊不及时缴纳,导致小区欠费而影响整个小区的正常用电。

对此,南方电网海南海口供电局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小区、业主与供电部门签订的用电合同与协议,对于欠费不及时补缴的用户采取停电催缴方式,是对公司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协议的维护。供电部门提醒,小区用户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电费,以免影响稳定用电。

对策

海南加快推进住宅小区抄表到户工作

实现抄表到户后,将改变原来许多小区由物业代收代缴电费可能带来的资金纠纷,以及小区个别业主欠电费导致整个小区一起“遭殃”被停电催缴等等尴尬无奈的问题。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2015年11月后用电报装的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方案》,为逐步实现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全覆盖,该《方案》提出,用电报装在2015年11月1日后的住宅小区,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抄表到户改造任务,由海南电网公司作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出资改造,并实施电力抄表到户和维护管理。

此外,除了逐渐推进抄表到户工作外,根据部分街道和小区处理因欠费被停电催缴的经验,一般情况下,经过多方协商,一些小区采取的做法是先组织代表或由业委会牵头,向小区欠费住户催收欠款,收取到一定程度后交至供电部门并先恢复供电。随后,再及时组织催缴工作补足剩余欠款,避免再次被停电或者造成长时间停电。

海南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 计划明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 实习生李大武)海南日报记者8月24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逐步实现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全覆盖,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2015年11月后用电报装的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用电报装在2015年11月1日后的住宅小区,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抄表到户改造任务。

《方案》提出,需改造的存量住宅小区指2015年11月1日至本《方案》印发之日竣工验收送电,且用电报装在2015年11月1日后的住宅小区。由海南电网公司作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出资改造,并实施电力抄表到户和维护管理,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方案》提出,电力抄表改造分6月30日前和8月30日前两批开展资产无偿移交工作。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供电企业签订《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资产无偿移交和改造协议》,将小区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给供电企业。有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移交。无业主委员会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移交。无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移交。

供电企业根据“移交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在完成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后,负责出资改造,改造后由供电企业实施电力抄表到户和维护管理。同时,按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标准,预留充电设备用电容量,对充电设备实施抄表到户。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预留充电基础设施供配电相关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空间和管线敷设通道。改造前,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提供原供配电设施设计图纸以及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住建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王康景)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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