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知识] 时间:2024-04-28 15:53: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59次

原标题:天津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记者周润健、互联网+张建新)当前,天津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机构数量在不断增加,出台对满足参保患者诊疗起到积极作用。医疗医保为规范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管理行为,服务做好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支付天津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执行。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天津“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出台按不超过政府部门公布的医疗医保价格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在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改善生活品质、服务提升就医体验等非基本需求的支付项目,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依照办法,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应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方式开展、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的服务;应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服务过程应以互联网等媒介远程完成;服务应可以实现线下相同项目的功能;服务应对诊断、治疗疾病具有实质性效果。

管理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在其线下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超出其互联网诊疗科目范围,仅限能够在线独立完成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限定医保支付病种,符合医保支付病种范围的,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周润健 张建新)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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