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宋太平被提起公诉(简历)

[知识] 时间:2024-05-09 09:05: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29次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河北副主任宋太平涉嫌受贿案,省人诉简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大常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原党员宋由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组成近日,太平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提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太平享有的河北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省人诉简听取了辩护人的大常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原党员宋保定市委书记、组成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太平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河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太平简历

  宋太平,男,汉族,1955年12月生,1979年7月入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3-1976.11 柏乡县化肥厂办公室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6.11-1979.04 柏乡县委宣传部干事

  1979.04-1984.09 柏乡县委办公室干事、调研组组长、副主任

  1984.09-1988.04 邢台地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科长

  1988.04-1990.09 邢台地委办公室副主任(1985.09-1988.07在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学院大专班学习)

  1990.09-1992.12 邢台地委副秘书长、廉政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1992.12-1997.12 任县县委书记(其间:1995.03-1995.07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1997.12-2003.01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1-2003.10 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3.10-2006.11 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2005.06-2005.09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第四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6.11-2008.01 张家口市委书记

  2008.01-2012.01 保定市委书记

  2012.01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原标题: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太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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