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岂能让消费冠军行为大行其道

[综合] 时间:2024-04-28 19:47: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3次

原标题:东湖评论:岂能让消费冠军行为大行其道

东京奥运会已经完美收官,东湖道中国奥运健儿取得了可喜可贺的评论成绩,以杨倩、让消陈梦、费冠全红婵等为代表的军行“冠军代表”成为了全网焦点,与此同时,东湖道部分企业在利益的评论驱动下,疯狂申请注册“冠军商标”,让消这种利用他人荣誉,费冠不顾道德底线,军行突破商业道德的东湖道赚取社会利益和博取流量的行为实属不该。消费冠军光环不仅不被法律允许,评论也为世人不容,让消还容易给冠军的费冠生活造成困扰,更是军行扰乱了商标注册市场。

在全红婵赢得冠军后,很多网络达人,流量贩子纷纷来到全红婵老家,他们有的是出于真心的表达敬佩之情,有的则是纯粹的蹭流量、趁热度,想把他人的冠军荣誉通过流量收割变现,装进自己的口袋。

企业赢得市场和口碑靠的是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产品服务,而不是所谓的“冠军商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企业想赢得市场,赚取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是赢取市场和赚取利益应该建立在道德底线之上,法律制度之下,通过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售后服务,赢得消费者口碑,而不是一门心思的动歪脑筋,打擦边球注册“冠军商标”。将“冠军商标”与产品质量和服务本末倒置,无异与揠苗助长,反而给企业抹黑,企业有企业的使命、责任和担当,企业只有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才能经得起市场的检验,长盛不衰。

消费冠军光环对冠军本人来说是不尊重的,没有经过冠军本人同意,就私自利用他人名字注册商标。这不仅影响了奥运冠军的私生活,还会无限制的助长抢夺“冠军商标”注册的行为肆无忌惮,形成不良社会风气。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部门,应该严把商标审核批准“第一道关”,该驳回的就应该无条件的驳回,同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还要进一步完善,对企业加大商标法的普及力度,让企业遵法守法成为全社会共识。我们也希望抢注“冠军商标”的行为不再出现,让奥运健儿们能保留住生活的美好,保留住那一份纯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茂盛(宜昌秭归)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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